close

  □龍敏飛
  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即將於12月27日舉行。但就在開考的前一個月,網上出現有人出售截止到2014年11月份的130萬考研用戶的信息,報考學生懷疑考研報名數據遭泄露。此前記者就註意到,烏雲網聯合創始人烏迪曾經透露,懷疑考研報名數據遭到泄露(12月6日中國廣播網)。
  考研臨近,又有諸多網友爆料:廣告短信橫行,推銷電話如雲。事實上,幾乎每年這個時候,考研者類似的抱怨,都會準時上演,一齣“年年有今日”的繁榮景象。而更加悲催的是,不僅考研如此,高考、國考、省考,甚至前些年考英語四六級,都是如此,都有“先知諸葛們”知道你要參加什麼考試,然後“點對點”地給你提供推銷服務。對於這樣的景象,顯然不能用“見怪不怪”來形容,而必須提高警惕,因為這事關信息保護的大事。
  一個顯而易見的問題是:考生的信息,到底是誰泄密的?目前仍不得而知。但仔細分析不難得出真相:要麼是網站泄露的,因為他們擁有第一手資料;要麼是黑客侵襲的,他們賣考生信息牟利。但不管怎樣,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,在信息泄密背後,早已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鏈條。據內部人士透露,“信息一般按照文件大小來銷售,打包的文件大多是上百兆有上千條信息,一般是幾萬元,有時候可達上百萬元,有人會利用信息詐騙,有人會給用戶發廣告或垃圾信息牟利……”
  對於這樣的利益鏈條,我們必須著力斬斷,因為這就是對公民權益的侵害。遺憾的是,我國關於保護個人信息的規定卻散見於多部法律中,如刑法、侵權責任法等,而且多是以保護個人隱私、通信秘密等形式出現。這一方面可操作性不強,另一方面也不符合互聯網時代的信息保護需求。此外,雖然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、各行業主管部門都先後制定了一些規範性文件,如《關於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》、《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》等,但其現實的法律效果比較有限。
  當信息保護遭遇尷尬,當考研者甚至是考生信息泄露又“年年有今日”,對相關問題進行求解,無疑迫在眉睫。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道理,早已為人所知。就眼下而言,可以學習一些外國的經驗。如在德國,採用的是立法模式,出台了個人資料保護法。
  但無論學習何種模式,一部專門的個人信息保護法,理應不再是鏡中花水中月。顯然,多數考試時,都會有集體性信息泄密的傳聞,這必然屬於情節嚴重的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,對這樣的行為,必須從民事與刑事兩個方面求解。一方面,給予被泄密者的民事補償應該涉及;另一方面,對於泄密者的刑事責任也不能忽略。而這不僅要有法可依,更要有法必依。不能讓信息泄密“年年有今日”,相關部門的行動,的確應快馬加鞭了。
  (原標題:信息泄露別再年復一年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te71tehfoz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